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。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,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,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。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,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。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:
交通违法的处理:
1、闯红灯,记6分,罚100元。 2、酒驾,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。 3、不系安全带,记2分,罚100元。 4、行驶途中拨打手机,记3分,罚100元。 5、有意遮挡号牌,记12分,顶额处罚。 6、超速驾驶,记6分。
从2012年7月起,7种摄录违法(非现场处罚)罚款+记分:
1、闯红灯,罚款200元.。 2、不按导向车道行驶,罚款200元。 3、违反禁止标线行驶,罚款100元。 4、超速行车,罚款200元。 5、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,罚款100元。 6、逆行,罚款200元。7、违停车,罚款200元。
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: 1、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上 2、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、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: 1、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。 2、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% 。 3、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。 4、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。 5、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。 6、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、逆行。
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: 1、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。 2、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。
如何计算记分周期?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(不含)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,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(含)以上驾驶人,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。其中,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,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,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。 从2012年7月起,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。机动车“黄绿标”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,便于查验,禁止转让、转借、涂改、伪造。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,将罚款200元,但不做扣分处理。 |